广告文案必须使消费者相信什么?
是衣服品味出众,能显示身分地位?是洗了马上去头皮屑、止头皮痒?这栏的写法更简话有力了。只要找出产品最容易表现、最能够让人信服的理由,都可以写在文案初稿上,例如:
 
●海飞丝的广告必须使消费者相信——能去头皮屑。
●斯斯感冒胶囊必须使消费者相信——吃了感冒会好。
●维力清香油必须使消费者相信——炒菜不必放肉丝。
 
简而言之,就是广告的最终目的是什么?如果目的是要表现好吃感,那么后续发展的创意、文案都要竭尽所能地把“好吃感”表现出来。譬如最近的统大补帖细面, 想必它的基本创作目标是要让消费者相信,它的味道跟真的麻油鸡一样。一旦拟好基本创作目标后,创意再根据此目标,做出Big idea来。这也是度量创意是否“正确”的“框框”。如果创意偏离此一目标,天马行空,明明要表现出头皮屑,结果却只表现出秀发浪漫的飞扬,那么即使广告拍得再美,也非“正确"的广告创意。而“正确"的定义是凡是参与会议的人都共同签名决议的,也就是此张表格上此栏画下的白纸黑字。至于创意好坏,还得费好一番功夫延伸下去,如果原意照抄,那真的是“copy" 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