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个广告文案都有它的目标消费群,所以,不能拿司迪麦跟斯斯做比较,它们的广告文案创作策略基本上根本不同,也就是说认同“司”片的人,会对“斯”片不敢苟同,而相信“斯”片者,可能根本看不懂“司”片呢!
 
说到这里,马上有人开始担心,甚至忧心忡忡了,不是说要提升广告水准吗?怎么容许如“斯斯”、“雨伞标”、 “运功散”之类广告继续横行呢?那样我们的广告不是不能“国际化”了吗?
 
其实,任何一个国家,包括文明先进的欧、日、美,在他们自己国内“日常"播放的广告有很多也是用喊的,像卖膏药样的“菜市仔”搞一大堆。为什么?一个群体或-一个国家, 基本上是由各式各样的人组成的,在人口学里,金字塔顶端的人口反而最少,中下阶层的人最多,如果每个广告都做得很有“国际性”,频频得大奖,但消费者却看不懂,那又有什么用?如果有个广告让绝大多数人看了之后伤透脑筋,那么他的消费目标群也一定是某个少数阶层。否则,您叫六七十岁、长期住在农村、不相信西医、脑筋已无法急转弯的欧吉桑、欧巴桑、阿公、阿妈,感冒了要怎么办呢?至少“斯斯”、“三支雨伞标”讲出他们的语言,让他们听得懂,觉得有效啊!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广告水准可以不用提升了,只是每- 消费阶层都有其固定的生活方式与语言。一味地以艺术眼光看大众化的广告,结果肯定会失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