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告文案不是小说,广告文案也不是艺术创作
广告文案与一般散文和小说最大的不同是,小说与散文可以尽情地抒发作者的情绪、喜怒哀乐,主角生死随作者所欲,个人风格极为明显。可是广告文案就不样了,他应该隐身在幕后(君不见什么广告有打出撰文人员名字的?),他的老板是“客户”及“产品”,更是他们的代言人。尤其广告有很多时候是“集体创作”的teamwork,搞不好--句不到十个字的标题,里面包含了AE、设计、客户的口水及茶水,你一言我一语拼凑出来的,要有您个人风格?可以!让自己每一篇文案都能在争战舌辩中保持体有完肤,除了要有丰富的实战经验,外加清晰的广告概念,以及能言善道的说故事本领外,还有一条路,就是干脆自己回家闭门写小说吧!
通常太有自己风格的广告文案都会犯一大错误,他们视广告创作为“艺术”工作,个人风格极强,以至于任何产品,无论品牌名称或种类如何天南地北,都被塑造成“一言堂”的单一个性,久而久之,人们只要一看到类似风格的广告,马上和“某某人”联想在一起,至于在广告什么产品,可能莫宰羊!使产品从主角一不小心变成了配角。
通常太有自己风格的广告文案都会犯一大错误,他们视广告创作为“艺术”工作,个人风格极强,以至于任何产品,无论品牌名称或种类如何天南地北,都被塑造成“一言堂”的单一个性,久而久之,人们只要一看到类似风格的广告,马上和“某某人”联想在一起,至于在广告什么产品,可能莫宰羊!使产品从主角一不小心变成了配角。